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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地名“大、洋、怪、重” 要改了

标签:清理 信息 标准 地名 不规  日期:2021-11-12 00:49
第一,第二,清理更新不规范地名信息,第三,及时为社会提供准确便捷的标准地名信息,县区划地名数据库,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中及时获取标准地名信息,互联网+地,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标准

  一个城市好多“建设路”“人民路”?

  地名“大、洋、怪、重”,要改了!

  目前,广东省存量不规范地名还未得到完全清理,新增不规范地名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地区仍然存在违反地名管理法规命名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规范地名,以刻意夸大的“大”地名、崇洋媚外的“洋”地名、追求怪诞离奇的“怪”地名、一定范围重名或同音的“重”地名为主要表现形式(简称“大、洋、怪、重”不规范地名)。

  据了解,此次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主要任务包括:第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第二,清理更新不规范地名信息。对标注不规范地名的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牌进行更换;对涉及不规范地名信息的身份户籍、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证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变更。第三,规范使用标准地名。清理房地产广告、户外标牌标识、互联网地图、在线导航电子地图等载体上的不规范地名;加强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依托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及时为社会提供准确便捷的标准地名信息。

  据悉,本次清理整治对象主要是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违反《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地名命名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规范地名。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同步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一名多写、擅自命名以及少数民族语地名译写不标准、不规范的地名进行清理规范。要把社会影响恶劣、各方反映集中的城镇新建居民区、大型建筑物中的“洋”地名作为重点,坚决予以清理整治。《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颁布实施以前命名、已经约定俗成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老地名原则上不列入清理整治范围。

  各地要合理确定清理整治清单,标准化处理不规范地名。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认定原则和标准,全面了解本地区不规范地名数量、分布等底数详情,详细掌握其在公共标志、户外广告标牌、相关证照上的使用情况。要结合摸底排查情况,对拟清理的不规范地名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最终确定不规范地名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同时,要有序清理使用环节的不规范地名。

  据悉,各级地名主管部门将依托国家、省、市、县区划地名数据库,构建完善地名信息共享机制,方便相关部门或单位在居民身份户籍、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中及时获取标准地名信息。同时,加紧探索“互联网+地”等服务方式,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标准地名信息服务。

  主要清理内容:

  “大”地名:地名含义、类型或规模方面刻意夸大,专名或通名远远超出其指代地理实体实际的“大”地名,如“中央首府”“龙御天下”“欧洲花园”等。

  “洋”地名:以外国人名地名以及使用外语词及其汉字译写形式命名的“洋”地名,如“马可波罗大厦”“曼哈顿社区”“香榭丽舍小区”等。

  “怪”地名:盲目追求怪诞离奇,地名用字不规范、含义低级庸俗或带有浓重封建色彩的“怪”地名,如“99大厦”“加州1886”“BOBO自由城”“皇庭御景”等。

  “重”地名:一定区域范围内多个地名重名或同音的“重”地名,如某城市多处存在“建设路”“人民路”“解放路”等重名道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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