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常委叶翠萍到大理州就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贯彻《问责条例》、纪律审查等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标签:工作 书 常委 座谈会 汇报
日期:2016-10-27 00:42
强创新。在下步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三是要认真总结提高,做好宣传汇报工作,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唐丁文参加座谈会并主持会议,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唐定文参加座谈会并主
召开座谈会
10月26日,省纪委常委叶翠萍带队到大理,对大理州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纪律审查等工作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大理州纪委有关工作的情况工作汇报。
省纪委调研组听取工作汇报
座谈会上,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察局局长、州预防腐败局局长赵新光同志代表委局机关对大理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情况作了汇报;州纪委副书记杨永生同志代表委局机关对大理州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纪律审查工作以及云龙县苗尾乡套取移民资金案后期工作情况作了汇报。调研组就有关问题作了详细了解,部分委局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针对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省纪委常委叶翠萍作工作指示
叶翠萍对大理州纪委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纪律审查工作以及云龙县苗尾乡套取移民资金案件后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领导重视,亲自抓;二是抓早抓小,重落实;三是建章立制,强创新。在下步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坚持思想引领自觉,行动自觉;二是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较真碰硬,务求实效;三是要认真总结提高,提炼亮点,做好宣传汇报工作。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唐丁文参加座谈会并主持会议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唐定文参加座谈会并主持会议,州纪委常委、委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崔寒/图 施萃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