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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大高速拆迁,老百姓需要公平正义

标签: 日期:2021-11-10 19:42
核心提示:许宝林,住浙江省玉环县龙溪镇大密溪村溪前巷7号,身份证号码:332627197001022555。2014年12月1日,我通过永仁县政府招商引资进 许宝林,住浙江省玉环县龙溪镇大密溪村溪前巷7号,身份证号码:332627197001022555。2014年12月1日,我通过永仁县政
核心提示:许宝林,住浙江省玉环县龙溪镇大密溪村溪前巷7号,身份证号码:332627197001022555。2014年12月1日,我通过永仁县政府招商引资进

许宝林,住浙江省玉环县龙溪镇大密溪村溪前巷7号,身份证号码:332627197001022555。2014年12月1日,我通过永仁县政府招商引资进驻永仁县莲池乡马屎塘村元宝山种植枣子,和当地的农户签订了相关租赁协议,共计租赁土地40多亩,年租金3.35万元。栽种枣树约7000棵,投入8万多元,建设钢架大棚30多亩,投入约54万元;110米机井一口,投入约3万元;滴管40亩,投入4万元;总管40亩,投入5.3万元;简易房120平方米,投入9万元,含农药、化肥、挖掘机、人工费后总投入达185万元。

2019年底,楚雄州楚大高速公路永仁段进行征地拆迁,马屎塘村多处农田,林地均被拆迁,我所租赁的枣子林,也有21.8亩处于拆迁范围以内。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在拆迁过程中,我遇到了补偿标准不统一,暴力拆迁,强行断水断电等问题,并且这些问题还直接或间接导致了以下后果:

一、拆迁过程中,压坏枣子树0.2亩,不给补偿;

二、非法占地,占用未征收土地0.98亩,不给补偿;

三、断水断电,剩余17亩枣子树干死,无法继续生产;

四、断水断电,大量扬尘,无法继续生活;

五、断水断电后人员无法值守,拆下价值11万元的大棚钢架被盗,报警后至今无果。

针对以上情况,我多次准备了相关材料到各级单位部门请求解决问题。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迄今为止,水电没有恢复,有关工作人员也没有进一步作为。

公平和正义,是时代的旋律,也是一个老百姓的内心所求,恳请各部门尊敬的领导们,帮帮我吧。

以下为相关证据:

一、标准不统一情形1

图1、红圈内为莲池乡厂火村枣子种植户罗某(外号“小罗子”,本命不清楚)的坝塘,面积约0.4亩,拆迁前用约1米高空心水泥砖围着,赔偿50万。图2、该坝塘拆迁前水泥砖墙。

图 1

图 2

二、 标准不统一情形2

2017年4月5日,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永政办通[2017]19号文件下发了关于楚雄到永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永仁段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关于土地附着物方面,规定钢架大棚枣子树、钢架大棚葡萄补偿分别为45000元/亩(含生产辅助设施)和50000元/亩(含生产辅助设施)。但马屎塘村进行拆迁时已经到了2021年,社会经济发展又进了一步,该拆迁补偿标准受到了一致反对。针对这种情况,在实际补偿过程中,采取了45000元/亩和50000元/亩的标准不变,但生产辅助设施单独再进行补偿的解决方案,除了我本人之外,莲池乡其他拆迁户,均按这个方案进行了补偿,综合计算下来,其补偿标准达到了55000元/亩或65000元/亩,平均每亩高于给我的补偿标准10000元或20000元。图3,某村民的补偿方案,金额1131000多元。图4,拆迁办展示过的一份补偿方案,显示的补偿金。

图 3 图 4

 

 

三、强制占用

图5、红圈内为永仁乡村公路马屎塘线旁的枣子林,占地约0.98亩,不占拆迁范围内,该段高速公路开始施工以后,被施工方夷平,用来停放挖掘机和堆杂物。进行协商时,对方以不在拆迁范围内,无法补偿为由拒绝与我沟通。

图 5

四、压坏枣子树

拆迁办暴力拆迁时压坏枣子林约0.2亩,当前枣子树均处于倒伏状态,图略。

五、断水断电,树木干死,无法继续生产

图6、断水断电两个月后的枣子树,拍摄时间2021年5月中旬。图7、断水断电七个月后干枯的枣子树,拍摄时间2021年10月底。

图 6

 

图 7

六、断水断电,扬尘,无法继续生活

图8,公路施工现状及简易房位置(红圈内)。图9,简易房内部现状,断水断电,灰尘满地。

 

图 8

 

图 9

七、钢架被盗,立案后无果

2020年7月24日,拆迁第一天,所有40亩枣子地地管(水管)就被全部挖断,2021年3月29日,入户电线被从电网断开,5月19日晚,因无人在家,拆除下来堆放在简易房旁边的大棚钢管十多吨全部被盗,价值约为11万元,次日报警之后,莲池乡派出所进行了立案处理,随后再无下文。图10、立案通知书。

图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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