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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和国庆节期间 暂停城市道路施工作业

标签:城市 施工 道路 恢复 临时  日期:2020-07-23 00:36
记者 赵金玲,记者从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了解到,据了解,将于9月20—23日在南宁召开,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10月8日起再恢复施工,对未按要求

  “两会”和国庆节期间 暂停城市道路施工作业

  本报讯(记者 赵金玲)昨日,记者从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了解到,从9月10日起至10月7日止,南宁市暂停审批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政许可事项(供电、燃气、供水、通信应急抢险维修等特殊情况除外)。

  据了解,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将于9月20—23日在南宁召开。根据《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保证“两会”、国庆节期间的市容景观整洁,从9月10日起至10月7日止,南宁市暂停审批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政许可事项(供电、燃气、供水、通信应急抢险维修等特殊情况除外)。

  同时,已审批的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项目需在9月10日前全部完工,并按规范要求高标准恢复路面,并拆除施工围挡;如果9月10日前不能完工的,9月10日至10月7日期间必须暂停施工作业,并按要求恢复路面,拆除施工围挡,10月8日起再恢复施工。

  另外,对未按要求进行恢复或清场的,南宁市将纳入诚信管理,暂停办理该单位的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政许可申请事项,至整改合格后再考虑恢复办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政许可申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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