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庄老板可能存在违法行为,请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弥渡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根据这条朋友圈信息,及时做好证据收集固定工作,弥城林业站工作人员赶赴该山庄进行调查,因其无法提供
本报讯(通讯员 闫云春) 近日,
弥渡县森林公安局接到辖区群众匿名举报称:“某山庄在微信朋友圈晒出1条鳄鱼的视频画面,山庄老板可能存在违法行为,请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接到举报后,
弥渡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根据这条朋友圈信息,立即对视频信息提取保存,及时做好证据收集固定工作。随即联合县林业局野保办、弥城林业站工作人员赶赴该山庄进行调查。在山庄院内,民警发现疑似鳄鱼1条、石蚌若干只。山庄老板张某某称,其准备将鳄鱼和石蚌加工成美味给顾客食用。因其无法提供野生动物合法来源及经营加工许可证件,弥渡县森林公安局遂依法立案调查。 经工作查实,该山庄内的鳄鱼为暹罗鳄,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石蚌是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山庄没有取得经营野生动物的许可,违反了《
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构成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弥渡县森林公安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给予山庄老板张某某相应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