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未成年人被依法处理,请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案件发生后,博南派出所侦查人员及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人员立即投入到案件侦查中,之后迫于压力,黄某某供述其于2016年暑假开始,前后盗走
本报讯(记者 罗帮义 通讯员 汪诗涯) 4月9日,记者从
永平博南派出所获悉,近日,
永平县公安局迅速出警,成功破获一起未成年人系列盗窃案。5名未成年人被依法处理。 4月4日14时许,永平县公安局博南派出所接到老街中学报警称,学校新教学楼三楼老师办公室被盗了,被盗走平板电脑4台;校长办公室也被盗,被盗财物还未清理,请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案件发生后,博南派出所侦查人员及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人员立即投入到案件侦查中,并很快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在校人员黄某某、张某某、杨某某及社会人员李某。4月7日,民警在老街中学工作人员协助下将黄某某、张某某抓获,后在苏屯村委会中屯一组将李某抓获。之后迫于压力,杨某某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到永平县公安局博南派出所投案自首。 通过审讯,黄某某供述其于2016年暑假开始,先后邀约陈某某、张某某、杨某某、李某先后6次翻墙进入老街中学实施盗窃,前后盗走手机6部、香烟4条、储值卡2张、平板电脑4台。 因实施盗窃行为时黄某某、陈某某、张某某、杨某某、李某均未满十六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博南派出所分别对5人的监护人下达了《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通知书》。博南派出所和老街中学负责人一起对5人进行了批评教育。5人均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承诺今后不在发生类似事情;5人的监护人也承诺今后一定对自己子女加以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