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有制度,有机构,有监测,有评估,有宣传,有效果,是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和群测群防的重要内容以及高标准“十有县”的重要考核指标,2016年10月向国土资源部申报
本报讯(通讯员 韩海娥 杨海荣) 近日,鹤庆县被国土资源部命名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是地质灾害
综合防治体系和群测群防的重要内容以及高标准“十有县”的重要考核指标。 鹤庆从2013年开始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2016年10月向国土资源部申报,今年被正式命名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