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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治贪狼恶虎,孟连县营商环境难道是丛林法则?

标签: 日期:2022-03-25 10:41
我叫袁毅,是 孟连县荣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荣毅矿业)董事长,荣毅矿业自2005年11月成立以来一直是当地纳税大户,也是当地重点工矿企业之一。 自2006年1月向孟连县国土局申报首次取得孟连县东扩小寨石膏矿采矿权并历经2009年1月、2012年6月及2017年7月
         我叫袁毅,是孟连县荣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荣毅矿业)董事长,荣毅矿业自2005年11月成立以来一直是当地纳税大户,也是当地重点工矿企业之一。
         自2006年1月向孟连县国土局申报首次取得“孟连县东扩小寨石膏矿”采矿权并历经2009年1月、2012年6月及2017年7月三次申请延续、变更采矿权证起,荣毅矿业一直秉承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安全生产的理念,在孟连县东扩小寨石膏矿矿区进行石膏矿开采经营,矿场和矿址从未发生过变动。
         2018年9月21日,因澜阿公路项目用地压覆部分矿区,荣毅矿业向孟连县国土资源局重新申办延续了采矿权证并续签了《采矿权出让合同》。该版采矿权证,矿区范围由先期的0.4969平方千米缩小为0.2761平方千米,矿区西北方向两个拐点连线紧贴已开挖的矿场边缘。荣毅矿业此后一直按规定矿场范围进行作业。
         2020年3月,孟连县自然资源局突然以群众举报荣毅矿业涉嫌“越界开采”为由,委托云南环复地质矿业有限公司(简称环复公司)对荣毅矿业进行调查。5月底,该局称调查情况属实并出具“停工停产通知书”,责令荣毅矿业停产待查(立案调查)。
         荣毅矿业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自查,结果发现:
         一、所谓越界开采造成的矿场,是早就存在的老矿场,历次开采均未超出当期指定范围。
         二、环复公司此前编写的《云南省孟连县东扩小寨石膏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采用的钻探工程位置不准确,存在较大偏差,以致编制储量存在较大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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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前述矿界关系示意图,坐标与实际不匹配,存在较大误差。
 
         荣毅矿业将上述情况向孟连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反应并申请对矿区重新进行储量核实,申请提交以后,未得到任何答复。反而是该局以存在“越界开采”为由,停止办理荣毅矿业采矿证延续手续。当年5月到9月,多次催请之下,该局领导给出了一个同意荣毅矿业复工复产的口头回复,但正式回复均未作出。
         2020年11月,该局又委托云南环复地质矿业司法鉴定所(该机构与前述环复公司实为同一单位)对荣毅矿业“越界开采、违法开采”进行司法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报告中认定越界开采破坏矿产资源价值116.952万元。
       2021年2月5日,该局再次出具“停工停产通知”,勒令荣毅矿业停产待查,3月16日,涉案资料移交到孟连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同一矿场,同一矿区,合法突然成了违法,荣毅矿业向上级部门进行了申诉,2021年6月,昆明市司法局认定2020年11月环复公司在孟连县小寨东扩石膏矿的鉴定活动存在违规并对该公司和其负责人张吉寿进行立案调查。文件下发后6月26日,荣毅矿业非法采矿一案被孟连县公安局以“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为名撤销。
图2:昆明市司法局对云南环复地质矿业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决定
 
       但 2021年7月底,孟连县自然资源局又一次以“群众举报荣毅矿业越界开采”为由,委托云南矿协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不过两个月以后,云南矿协司法鉴定所以“受到干扰和威胁”为由终止了此次鉴定。鉴定所究竟受到谁的干扰和威胁,就不得而知了。
       2021年9月,此前举报荣毅矿业存在“越界开采”的实名举报人罗林前,忽然找到我,当面承认其受人指使进行恶意举报的事实,还写成一份书面举报情况说明。我迅速将该情况向孟连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反映,但这次反应没有任何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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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罗林前对受人指使恶意举报事实的手写情况说明
       2021年11月,孟连县自然资源局下发通知,称上级单位提供了两张拍摄时间分别为2020年11月24日和 2021年4月1日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分布图”,按照图斑所示,荣毅矿业孟连县小寨东扩石膏矿疑似违法开采面面积达11199.35平方米。随即该局第三次以荣毅矿业涉嫌越界开采、违法开采为由,委托云南正扬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在此期间,荣毅矿业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信访,经信访办告知,荣毅矿业向云南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云南海钜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申请调取了2016年6月份、2017年4月份、2018年11月份等多个时间的卫星地图,并按照荣毅矿业2006、2009,2017、2018历年核发的采矿许可证及其对应的矿区坐标进行了定位叠加,通过对比发现,所谓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分布图”矿区边界坐标与《云南省孟连县东扩石膏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普国土资储备字[2017]91号)中的坐标定位以及2018年9月21日的采矿权证对应矿区坐标存在较大整体偏移,测算偏移程度为每坐标点109.73米。最比较显而易见是,在海钜地理信息公司出具的报告中,(2018年9月21日采矿权证划定的)矿区范围西北方向拐点连线从矿场边缘穿过,南方孔洞突出部紧贴矿区边缘;而在“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分布图”上,同一矿区西北方向拐点连线从矿场正中穿过,南方孔洞突出部则远离矿区边缘。
       以上资料提交到孟连县自然资源局并申请复核后,该局至今没有给出任何答复。
       而在另一边,在先前罗林前写下的举报情况说明中,提到的指使人孟连连县天源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天源矿业)老板牟斌及其妻子张西茜却正是是违法乱纪,违规采矿的大户,事实如下:
      一、据当地村民反应,从2019年初开始,天源矿业就开始在卡朗自然村附近开采石膏矿,但2019年10月以前,天源矿业从未获得过包括采矿权证和安全许可证在内的任何合法证件,同时天源矿业还因操作不当导致机械压死一人,但这些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均为得到任何处理。
       二、天源矿业有限2019年10月取得了卡郎石膏矿的采矿权。但其过程实在是令人无法相信。按国家法律法规,采矿权申请必须由独立法人企业进行,但天源矿业的采矿权,是通过增加在2019年6月17日以106万元竞得孟连县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的卡朗石膏矿采矿权的自然人牟星谕为高管和股东实现的,其高管增加时间2019年6月24日,股东增加时间2019年12月5日。也就是说,自然人牟星谕在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4日之间,成为了中国法治史上持有采矿权的唯一一个自然人。
       三、卡朗石膏矿实际位置与周边居民点距离只有200米,达不到设立露天开采矿山距离500米的标准,但孟连县自然资源局仍以露天开采矿山对卡朗石膏矿进行了挂牌转让。更神奇的是,在取得卡朗石膏矿采矿权证一年后,天源矿业委托前述云南环复地质矿业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到普洱市自然资源局对卡朗石膏矿坐标进行了整体变更。进行变更后的卡朗石膏矿,比挂牌转让时竟然整体漂移了上百米。漂移后仍在500米范围内的数百名村民,则被改头换面成了天源公司的员工,村民住屋则变成员工生活区,这种掩耳盗铃般的做法,竟然神通广大地通过了现场核查。
       与此类似,孟连县朗滨矿业有限公司的矿场范围,也有着整体109.73米的漂移,为什么不同矿区漂移数字都是109.73米呢?测绘专家告诉我们,这是因为有人用西安80坐标系去套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坐标,或者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去套西安80坐标系坐标产生的偏移罢了,但这种偏移是故意还是失误,又或是因人而异,就难以揣测了。
        “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发展困难。”这是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而“要推动我们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营商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法治问题,那么,孟连县丛林法则一般的营商环境,又反映出什么样的法治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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