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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中院审理一宗行政诉讼案件 汕尾市长出庭应诉

标签:应诉 出庭 行政机关 汕尾  日期:2020-03-12 01:38
汕尾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汕尾市直33个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当天庭审现场程序规范,在持续3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被告阐述了答辩意见,第三人也陈述了自己

  汕尾9月30日电 (陈启任 史小君 林逢春)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30日披露,该院29日依法开庭审理一宗汕尾市城区某村民小组诉汕尾市人民政府土地确权、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的案件。汕尾市长杨绪松代表汕尾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

  据悉,这是该市2017年12月出台《汕尾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以来,汕尾首例市长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汕尾市直33个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近百人参加该案旁听。

  汕尾中院称,当天庭审现场程序规范,在持续3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原告充分陈述了诉讼请求和理由,被告阐述了答辩意见,第三人也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案件将择日宣判。

  杨绪松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及促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严肃维护了法律和法院的权威。各级政府、行政机关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同时支持及欢迎公众通过法律途径来表达自己的诉求。

  据了解,自2015年《行政诉讼法》修改以来,汕尾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2018年1至8月,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70.67%,比去年全年还多32.37个百分点,“告官不见官”现象得到改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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