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河流众多,水系发达,分属澜沧江、怒江两大水系,县域范围内有中小河流151条,山箐262条,溪流252条,中小型水库30座,坝塘78座。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我县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分段包干、责任到人,部门配合、合力推进”的要求,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于今年6月底,全面建立起覆盖县、乡(镇)、村(社区)、组范围的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分别在县、乡镇党委政府及村组织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在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四级河长,在村组同时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县城按现有城市管理体制落实专管人员,实现每条河流、每座湖泊(水库)、每条渠道都有河长。(记者 杨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