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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至20日,县人大常委会分组对4个乡镇、10个县级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19日上午,参加执法检查的全体成员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汇报后,分4个组到博南、龙门、杉阳、水泄4个乡镇及公安局、县供电公司等10个县级部门进行检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伟军参加执法检查,并在20日下午召开的执法检查情况汇报会上指出,全县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仍然存在宣传形式单一、“党政同责”落实不到位、主管部门与企业共同推进安全生产的合力未形成、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情况。
马伟军要求,要创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方式,树牢各级安全生产监管干部和企业的法律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各职能部门和乡镇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格局,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扭转安全生产管理“松一阵、紧一阵”“冷一阵、热一阵”的现象,将安全生产监管常态化;切实加大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资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做到时时抓、处处抓,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数量保证、作风过硬、业务精湛、敢抓敢管的安全生产监管干部队伍,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有人抓、抓得好。
县领导唐仕新、曹学璋、王瑛、赵国军、罗李、云定国及其他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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