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建设工程招投标问题永平第十六期“干部讲堂”开讲
发布时间:2017-02-20 作者:赵 娜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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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晚,永平举办第十六期干部讲堂,邀请云南治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饶欣,作主题为《建设工程招投标若干法律问题解析》专题讲座。
饶欣通过案例分析,从招投标概念和特点、招投标流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中标合同的变更四方面进行讲述。
饶欣指出,招投标有公开、透明度高,公平、客观,公正、程序规范,交易双方一次报价成交等特点,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国家融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必须招标;招标一般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邀请招标。若违法招投标将承担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投标资格等行政责任,情节严重将承担刑事责任;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认真履行,不得随意变更合同主体、标的等实质性内容。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唐仕新主持讲座。唐仕新要求,要高度重视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招投标工作相关程序操作,加强监督管理,健全招投标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高招投标监管能力;要严格审核竞标单位资格,规范招投标程序,完善惩罚机制,确保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县领导张继彪、蒲昊、曹学璋、王瑛、赵国军、罗李、李国林、杨儒军、杨乐、周志萍、刘程君,县政协秘书长张建军在主会场聆听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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