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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启动

标签: 日期:2016-09-22 08:24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唐仕新,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马永理出席会议。

此次参加车改的单位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省州出台有关政策后按规定执行。中央、省州属驻永平单位可参照县级方案执行。参加车改单位在编在岗的县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全部参加改革。参加车改车辆的范围,除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等,其他车辆一律参加车改。各参改单位必须在8月25日前基本完成乡镇、县级部门实施方案的审批,8月底完成取消车辆封存停驶并及时向县级有关部门提交封车承诺书,9月10日封车并开始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县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为:博南镇龙盘社区、银江社区、老街社区、坡脚村、苏屯村、桃新村、曲硐村、七屯村、胜泉村;各乡镇保障范围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