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比增长12.2%。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完成133432.2万元,同比增长11.6%,同比增长13.8%,同比增长13.6%,同比增长12%,同比增长12%,非公有经济完成128271万元,同比增长12.2%
1-5月,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80138.5万元,同比增长12.2%。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完成133432.2万元;同比增长11.6%;乡村完成46706.3万元,同比增长13.8%。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16611.9万元,同比增长13.6%;商品零售163526.6万元,同比增长12%。按经济成份分:公有经济完成51867.5万元,同比增长12%;非公有经济完成128271万元,同比增长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