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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法草案:离异不得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标签:实施 父母 或者 家庭教育  日期:2021-07-02 00:18
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家庭教育法草案提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

  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家庭教育法草案提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但被人民法院裁判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或者被中止探望的除外。(记者胡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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