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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督查组督查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标签:制度 改革 农村 试点 产权  日期:2017-12-16 02:26
股权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利益共享,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变农村集体资产的抽象所有为集体成员按份额所有,我市统筹协调推进国家和省,有偿
来源:大理时讯

12月11日,由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国家部委领导和专家组成的督查组到我市,对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督查。

市委副书记、市长高志宏,市委副书记、市委改革办主任张永建,市委常委、副市长钟镝,副市长袁春城及市国土、农业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工作情况汇报会。

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国家部委的关心支持下,我市紧紧抓住列入云南省第一批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机遇,围绕“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制,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继承权”三个重点,按照人口调查、成员资格认定、清产核资、股东核定、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制定章程、成立组织的工作程序,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完成了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初步建立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监管有力”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在农业部中期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措施保障,抓实试点工作任务,及时总结创新,理顺了产权关系,增加了财产性收入,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释放了综合改革效应。通过改革,明晰每个成员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产权股份,变农村集体资产的抽象所有为集体成员按份额所有,明晰了产权归属。2016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发包收入、投资收益合计8845.6万元,比2015年增长44.17%;发放红利4528.58万元,比2015年增长36.6%;老年人福利发放362.92万元,比2015年增长4.7%。通过改革,我市统筹协调推进国家和省、州各项涉农改革试点,推动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为宅基地取得、有偿使用、退出、流转的范围和标准提供了最直接的依据,打造了22个“改革举措率先落地、规划布局科学合理、洱海保护全面加强、村庄环境生态宜居、产业发展充满活力、乡村治理规范有序”的农村综合改革发展示范村,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

通过实地考察、查看资料和听取汇报,国家督查组认为,我市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机构健全,大胆探索,全域推进,特色鲜明,取得了一定成效,形成了一批典型案例,总结出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模式,值得推广、学习和借鉴,同时希望我市继续重视改革试点工作,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因地制宜,全域推进,继续走在全国改革试点的前列。 记者 杨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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