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洱源县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实施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工作部署和要求,通知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于2017年3月22日前到挂钩村集中开展“三清洁”活动。经洱源县“七大行动”指挥部纪律检查组专项检查,发现挂钩凤羽镇白米村委会的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洱源管理部和挂钩右所镇幸福村委会的中国邮政集团
大理州洱源县分公司未组织人员开展“三清洁”活动, 2017年3月26日洱源县“七大行动”指挥部在全县范围内发出通报,要求及时整改,必须于3月30日前到挂钩村开展“三清洁”活动。但直到3月31日,两个单位仍未开展“三清洁”活动。
为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州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指挥部纪律检查组及时约谈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大理州分公司主要领导,责成其对下属单位予以问责,并立即开展“三清洁”活动。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洱源管理部主任杨红艳同志通报问责;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大理州分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洱源县邮政分公司通报问责,并扣发领导班子成员3月份绩效。两个州级直属单位均按要求开展了“三清洁”活动。
州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指挥部对此发出通报,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以此为鉴,进一步深化对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担当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陶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