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丁益军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元龙,副县长陈云吉及县法院,检察院,财政,发改等部门主要领导,不是县第十
7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丁益军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元龙、王韶萍、张光鹏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陈云吉及县法院、检察院、扶贫办、财政、发改等部门主要领导,不是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以上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
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贫困村基础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关于批准<
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县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的议案>的决议》、《关于批准<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宾川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及相关事项的议案>的决议》、《关于许可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记者 张兴祥)